我該怎麽辦,根據勞動法,我能享受養老保險金或經濟補償嗎,能享受多少?
各位律師:
我1992年招工手續在一企業(現企業倒閉,無人上班),可上班一直在這所企業的上屬行政事業單位,至今有十七年工齡,(現年37嵗)現因單位要開除,我該怎麽辦?根據勞動法,我能享受養老保險金或經濟補償嗎?能享受多少?請幫幫我!謝謝!
工作一年享受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社保金應儅給你不足,如果不行,申請仲裁。
各位律師:
我1992年招工手續在一企業(現企業倒閉,無人上班),可上班一直在這所企業的上屬行政事業單位,至今有十七年工齡,(現年37嵗)現因單位要開除,我該怎麽辦?根據勞動法,我能享受養老保險金或經濟補償嗎?能享受多少?請幫幫我!謝謝!
工作一年享受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社保金應儅給你不足,如果不行,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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