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兩年就發覺彼此性格迥異,沒有共同語言,請問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各位律師:
我的一個朋友,女的,97年結婚。和男方結婚的時候因爲男方的年齡不到,因此用了一個同名同姓的朋友去登記結婚的。婚後兩年就發覺彼此性格迥異,沒有共同語言。請問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呵呵,我不贊同上述答案。我認爲,這個女的,和那個“同名同姓的朋友”才是夫妻。婚姻以登記爲準。
各位律師:
我的一個朋友,女的,97年結婚。和男方結婚的時候因爲男方的年齡不到,因此用了一個同名同姓的朋友去登記結婚的。婚後兩年就發覺彼此性格迥異,沒有共同語言。請問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呵呵,我不贊同上述答案。我認爲,這個女的,和那個“同名同姓的朋友”才是夫妻。婚姻以登記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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