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我還是國家《因爲廠已解散》2 我可以?
各位律師:
破産企業在破産前幾年把已報建《1972年報建》但是沒辦理産權証的房屋賣給我,不幸的是依據已被洪水沖燬,企業也解散多年,不能補辦了。現在進行市政拆遷,破産企業沒人爭議房屋權屬問題,我自己亦拿不出書麪証據是我的房屋,衹是實際使用房屋而已。
1 求問房屋怎麽樣確權?屬於我還是國家《因爲廠已解散》
2 我可以提供什麽証據証明是我的呢?謝謝。
3 我確實提供不到証據那麽拆遷辦會怎麽樣処理。
有書麪証明文件,或是人証都可以作爲你確權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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