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要怎麽做才能更快的離婚,如果沒有有力的証據,需要起訴幾次才能成功的離婚呢?
我跟我老公是自由戀愛的,儅初他是用一些花言巧語騙我的,現在已經結婚有四年了,經常爲一點小事就吵架甚至動手打我,可我害怕吵架所以什麽事都忍讓過去算了,現在我遇到一個我很喜歡的人想離婚,如果男方不同意,起訴需要準備什麽証據,還有一次起訴失敗第二次是不是一定可以成功離婚呢
請問請律師起訴自己需要準備什麽証據,自己要怎麽做才能更快的離婚,如果沒有有力的証據,需要起訴幾次才能成功的離婚呢
如果男方有過錯,你可以以他的過錯作爲理由如果男方沒有過錯,你可以感情不和爲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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