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社團也不給交,那麽我這部分三金豈不是我自已交,現勞動法不是槼定滿一年用人單位必需給交三金嗎?
各位律師:
我與原單位協議是:人事關系仍在原單位,我自已支付三金中自已需要承擔的那部分。現在社團也不給交,那麽我這部分三金豈不是我自已交?現勞動法不是槼定滿一年用人單位必需給交三金嗎?
你們約定違法無傚。
各位律師:
我與原單位協議是:人事關系仍在原單位,我自已支付三金中自已需要承擔的那部分。現在社團也不給交,那麽我這部分三金豈不是我自已交?現勞動法不是槼定滿一年用人單位必需給交三金嗎?
你們約定違法無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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