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賠償精神損失費這樣的說法,如果有那有沒有標準呢?
各位律師:
在發生事故時沒有急時通知家屬;一個時間後通知到家屬在沒有經過家屬同意就隨便処理遺躰,如果上法院的話能不能作爲理由提高賠償,(我們這裡的平均工資是1820元)賠償金額應該是多少,有沒有賠償精神損失費這樣的說法,如果有那有沒有標準呢
建議你講清楚是否申報工傷?
各位律師:
在發生事故時沒有急時通知家屬;一個時間後通知到家屬在沒有經過家屬同意就隨便処理遺躰,如果上法院的話能不能作爲理由提高賠償,(我們這裡的平均工資是1820元)賠償金額應該是多少,有沒有賠償精神損失費這樣的說法,如果有那有沒有標準呢
建議你講清楚是否申報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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