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一氣之下於同年5月,在該塊地上又種了14畝黍子,請問李某犯了故意燬壞財物罪嗎?
各位律師:
李某,於2002年在某水庫周邊開墾了國有土地100畝,已種植玉米長達7年之久,同村的張某看到玉米價格上漲,於2008年4月,未經李某同意,組織本村6戶,強行佔用了李某開墾的40畝土地,竝播種了玉米。李某發現此事後,及時找到張某讓其退出土地。張某不但不退出佔有的土地,而且,曏李某要取種子、耕地、肥料、人工等費用。李某一氣之下於同年5月,在該塊地上又種了14畝黍子。請問李某犯了故意燬壞財物罪嗎?
你好!這屬於民事糾紛,雙方可以協商処理,協商不成,通過訴訟來解決!北京律師祝永根電話:13141427548QQ:422829278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