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再登記,生下的孩子能否領到準生証,這應該不用罸款了,屬於正常生育吧?
各位律師:
我於2006年7月結婚,現在兒子2嵗,今年9月我和我先生離婚,兒子的撫養權交給前夫。
準備和我現在的男朋友登記,他是未婚過的,我離婚時已有五個月生孕了,現在我們再登記,生下的孩子能否領到準生証,這應該不用罸款了,屬於正常生育吧?
協商解決。
各位律師:
我於2006年7月結婚,現在兒子2嵗,今年9月我和我先生離婚,兒子的撫養權交給前夫。
準備和我現在的男朋友登記,他是未婚過的,我離婚時已有五個月生孕了,現在我們再登記,生下的孩子能否領到準生証,這應該不用罸款了,屬於正常生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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