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在我做超過3個月了,工作單位一分錢都沒有退過,這是否違法,我應該怎麽做?
工作單位是否能夠收取勞動者的押金?
我曾經問過勞動侷。勞動侷就這個問題說:“如果工作單位提供到勞動者實質方麪的東西,例如:衣服(工作服),收取押金是可以的。”
我想問一下律師:“工作單位是否能夠以收取工作服的名義,收取押金呢?”
工作單位曾經口頭說過,工作1個月以上退還一半押金,3個月以上退全部押金。但是現在我做超過3個月了,工作單位一分錢都沒有退過。這是否違法?我應該怎麽做?
單位做法違法。
工作單位是否能夠收取勞動者的押金?
我曾經問過勞動侷。勞動侷就這個問題說:“如果工作單位提供到勞動者實質方麪的東西,例如:衣服(工作服),收取押金是可以的。”
我想問一下律師:“工作單位是否能夠以收取工作服的名義,收取押金呢?”
工作單位曾經口頭說過,工作1個月以上退還一半押金,3個月以上退全部押金。但是現在我做超過3個月了,工作單位一分錢都沒有退過。這是否違法?我應該怎麽做?
單位做法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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