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2007年8月6號離婚,現在前夫再婚,在他再婚後兒子的財産不受侵?

:我與2007年8月6號離婚,現在前夫再婚,在他再婚後兒子的財産不受侵?,第1張

你好我與2007年8月6號離婚,在雙方簽字時我同意我的一半財産歸兒子所有,現在前夫再婚,我需用哪種法律條文保障兒子的財産得到他們婚前的公証,在他再婚後兒子的財産不受侵。多謝!

位律師廻複

你好!可以去做一個財産的公証!北京律師祝永根電話:13141427548QQ:422829278


生活常識_百科知識_各類知識大全»:我與2007年8月6號離婚,現在前夫再婚,在他再婚後兒子的財産不受侵?

0條評論

    發表評論

    提供最優質的資源集郃

    立即查看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