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工資條上的“基本工資”項衹有780,把其它餘額列入“技術津貼”中,請問是否會影響到賠償的金額)?
我公司08年3月份要從黃埔搬到增城,因公司沒有班車,自已坐車又趕不到上班,所以不想跟去新廠,現在有二個問題想請教專家:
1:如果我不去可不可以得到賠償。
2:公司如何進行賠償我(注:我2001.3月進的該公司,另我的工資是1850元,但工資條上的“基本工資”項衹有780,把其它餘額列入“技術津貼”中。請問是否會影響到賠償的金額)
1、應儅賠償,因爲公司已變更工作地點,且影響員工上班;
2、一是可以請求得到經濟補償金。二是如果公司有過錯,還可請求經濟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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