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是否算是我和我老公的共有財産,是需要婚後公証爲我個人財産嗎,還有沒有其它的解決辦法?
各位律師:
我有兩個問題,因爲事情比較緊急,明天就要去辦理房産過戶。請求解答
1。我2月18日準備結婚。我父親名下有一套房子,現準備過戶給我。需要什麽手續,及費用?是以買賣交易的手續費低還是贈與的手續費低?
2。過戶需要多少時間?如果在我2月18日領証前還沒辦完,將來是否算是我和我老公的共有財産?是需要婚後公証爲我個人財産嗎?還有沒有其它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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