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百科知識 2022-12-03 21:23:29 郵了2000,我們分手了,他跟我說,他的意思花的太多,要讓我還,說不還要告我,這個成立嗎?各位律師:你好。我問一下。我以前処了個男朋友。他給我買了點東西。後來說給我郵錢去深圳。郵了2000。我們分手了。他跟我說。他的意思花的太多。要讓我還。說不還要告我。這個成立嗎?位律師廻複屬於贈予,沒有特別理由,不能撤消,不可以要廻去。上海魯培栓律師爲您排憂解難,請點擊“採納意見”。 郵了2000 我們分手了 他跟我說 他的意思花的太多 要讓我還 生活常識_百科知識_各類知識大全»郵了2000,我們分手了,他跟我說,他的意思花的太多,要讓我還,說不還要告我,這個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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