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至今由於種種原因,這個房子都沒有房産証,請問,我們現在這個房子應該如何分割?
各位律師:
你好:我和我丈夫是2006年3月結婚的。已經結婚快3年了,現在我們的感情出現了問題。想協議離婚,。可是房子分割沒有達成協議。我們現在有一套房子,這個房子是我們婚前買的,首付是他父母拿的,其中的一部分還是老公去貸款,後來大部分由他父母還的,婚後我們也還了一小部分。在專脩方麪也是。他父母也出了一部分,我們也出了一部分。但是至今由於種種原因。這個房子都沒有房産証,請問。我們現在這個房子應該如何分割?
婚後還貸和裝脩的費用可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産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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