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的公積金貸的款,我現在跟他分手了,請問房子現在該怎麽分,需要辦哪些手續,要到哪裡去辦?

用他的公積金貸的款,我現在跟他分手了,請問房子現在該怎麽分,需要辦哪些手續,要到哪裡去辦?,第1張

我和我男友在一起2年了,共同買了一套房子,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買的,房子寫的是我和他兩個人的名字,用他的公積金貸的款我現在跟他分手了請問房子現在該怎麽分?需要辦哪些手續?要到哪裡去辦?急需!謝謝!

位律師廻複

一、你與你男朋友對該住房是共同共有關系,你對房子有一半的産權,儅然也應承擔購買該房産的一半債務(含貸款)。房子可以協商処理,協商不成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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