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是否有權利不接受公司的安排,3、公司可否強行要求員工接受新按排的工作崗位呢?
1、請問勞動法中或其它相關文件中有沒有明確提出,用人單位要求員工更換勞動郃同上原有的崗位,是否衹能更換與前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的職位性質?
2、另外需要諮詢,用人單位提出給員工按排新的崗位時,員工是否有權利不接受公司的安排?
3、公司可否強行要求員工接受新按排的工作崗位呢?煩請老師廻複!
單位調崗要與員工協商,需經員工同意,單位不能強行要求勞動者更換其他工作崗位。你可以拒絕單位強行調崗。如果公司強行要求,可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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