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用帶房産証和車的有關証明嗎,要是帶的話,房子和車不是我們的我們怎麽分啊?
律師您好:
我想問一個問題。我和妻子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中我們明確了關於房子和車的分配。房子我們一人一半,車給她。
但是,房子是我母親的名字,車是我父親的名字。那麽我想問了,我們去民政侷交離婚協議書的時候,還用帶房産証和車的有關証明嗎?要是帶的話,房子和車不是我們的我們怎麽分啊?
房子和車都不是共同財産,要処分必須經過權利人的同意,建議委托律師將共同財産認定清楚後再訂立離婚協議。滿意請按採納
律師您好:
我想問一個問題。我和妻子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中我們明確了關於房子和車的分配。房子我們一人一半,車給她。
但是,房子是我母親的名字,車是我父親的名字。那麽我想問了,我們去民政侷交離婚協議書的時候,還用帶房産証和車的有關証明嗎?要是帶的話,房子和車不是我們的我們怎麽分啊?
房子和車都不是共同財産,要処分必須經過權利人的同意,建議委托律師將共同財産認定清楚後再訂立離婚協議。滿意請按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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