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說把錢交到法院既可執行,但是我無力支付,又無処居住,不能処理房屋,我該怎麽辦?
各位律師:
法院判決房屋産權歸我(産証已辦),但需支付其他繼承人應得部分,目前房屋是對方居住,所以我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說把錢交到法院既可執行,但是我無力支付,又無処居住,不能処理房屋,我該怎麽辦?
有房産証但又實在沒有錢交給法院付執行費的話,可以將房子暫時觝押給銀行貸款交支付費。
各位律師:
法院判決房屋産權歸我(産証已辦),但需支付其他繼承人應得部分,目前房屋是對方居住,所以我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說把錢交到法院既可執行,但是我無力支付,又無処居住,不能処理房屋,我該怎麽辦?
有房産証但又實在沒有錢交給法院付執行費的話,可以將房子暫時觝押給銀行貸款交支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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