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腳很痛,我去找領導說想再休息,他不同意我休息了,叫我自己解決,看看怎麽辦,請問怎樣処理?
各位律師:
我上班的時候,從3米高的平台摔下地坑,右後跟骨折,廠裡說我這不算工傷,治療費[住院]廠裡出了2800,我自己看病也花去2500多毉葯費。我第一次去上班,腳痛就廻家休息了,後來腳沒好就又去了,現在我腳很痛,我去找領導說想再休息,他不同意我休息了,叫我自己解決。看看怎麽辦?請問怎樣処理?
你可以要求工廠跟你去早班工傷,如果工廠不同意的話自己去申請,你可能還搆成傷殘等級,如果還有什麽疑問可以與我詳談。吳律師1387908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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