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又廻到原單位上班,現在單位補交養老保險金,2007年不給我補交,這樣做對嗎?

2009年又廻到原單位上班,現在單位補交養老保險金,2007年不給我補交,這樣做對嗎?,第1張

你好,李俊凱律師:
我2007年因爲所在單位欠發工資,未交養老保險金,離廠在別的工廠上班,廠裡因欠交養老保險金不爲我辦離職手續。2009年又廻到原單位上班現在單位補交養老保險金2007年不給我補交,這樣做對嗎?

位律師廻複

由於單位的原因才欠交保險金的,廠裡應該補交,協商不成可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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