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人一個人就可以對房子進行処置,這與婚後共同財産的界定是不是不相符呀?
你好,關鍵律師:
新的房屋登記辦法中說登記在一個人名下的房産,登記人一個人就可以對房子進行処置,這與婚後共同財産的界定是不是不相符呀?
第
一,這個槼定的主旨是爲了限定房産登記簿與産權証不一致的情況下如何処理。第
二,這個槼定不影響夫妻共有的性質。
你好,關鍵律師:
新的房屋登記辦法中說登記在一個人名下的房産,登記人一個人就可以對房子進行処置,這與婚後共同財産的界定是不是不相符呀?
第
一,這個槼定的主旨是爲了限定房産登記簿與産權証不一致的情況下如何処理。第
二,這個槼定不影響夫妻共有的性質。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