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父母準備離婚(父有外遇),這套房子會怎樣分,怎樣做才能對兒子和母親更有利?
你好,汪竹律師:
父母於2007年購得一房,共花費48萬,其中有30萬由兒子出資,15萬是賣掉母親單位分配房所得(房改時父母用2萬元買下),還有3萬是表哥贈予母親個人的錢。房産証上寫的是父母雙方的名了。現在父母準備離婚(父有外遇),這套房子會怎樣分?怎樣做才能對兒子和母親更有利?
另外,另一套房在母親名下,共花費50萬,其中有14萬是兒子出資,有6萬是外公畱給母親遺産,3萬是表哥贈予母親個人的錢。這套房子會怎樣分?怎樣做才能對兒子和母親更有利?
有過錯的一方,應該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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