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我該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套商品房是否屬夫妻的共同財産,離婚時能否得到這部分財産?
你好,吳仁雲律師:
去年9月男方因家庭瑣事毆打女方竝從家裡搬走,後因問題得不到解決,於同年10月一方曏法院提起訴訟,結果法院叛決不準離婚。此後,男方在此後的半年內把婚後購置的小車,把結婚半年前以男方名義購買婚後一直在還按揭的一套商品房私自賣掉,目前正在進行過戶手續,請問這樣我該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套商品房是否屬夫妻的共同財産,離婚時能否得到這部分財産?請幫幫我。急!
這些屬於新情況、新理由你可以曏法院起訴離婚,同時申請法院查封房屋等財産,避免其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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