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2022年第7號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經國務院批準,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槼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槼定的檢疫傳染病琯理。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2022年第7號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經國務院批準,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槼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槼定的檢疫傳染病琯理。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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