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的家人已陷入極大的痛苦中,請問這時A的家人應該尋找怎樣的法律援助,A的單位有沒有責任?
請問這樣一個案例,現在應該尋求怎樣的法律援助?
某單位A於國慶節廻家探親,探親結束即廻單位。後來單位打電話廻家找人,A的家人都以爲A去單位上班了,而單位則說A攜單位巨款潛逃了。後報案尋找未果。現已一年多,尋找未有下落也沒有A的任何消息,A的家人已陷入極大的痛苦中,請問這時A的家人應該尋找怎樣的法律援助?A的單位有沒有責任?
謝謝各位熱心律師!
如果單位所說屬實,A屬於犯罪嫌疑人;在這種情況下,單位是沒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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