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房産証,土地使用証上是阿文父親的名字,請問,阿文怎樣才能得到房屋産權?
阿文6嵗時母親去世,同年,其父再婚,阿文18嵗時父親將住了18年的老房改造,做房子時阿文也做了一些事,但出資不多,繼母分文未出,但矢口否認。阿文有個姐姐,繼母有個女兒,(17嵗時接來同住,已出嫁)。
若阿文的父親去世,房子阿文佔幾成?
繼母及其女兒佔幾成?
阿文的父親想全給兒子,應怎麽做? )
補充問一下,房子阿文的生母有份嗎?是老房改造,其生母原有財産應歸阿文所有,阿文也出過少量資金應怎麽算?
補充一下,無房産証,土地使用証上是阿文父親的名字,請問,阿文怎樣才能得到房屋産權?
已廻複,先應確定該房屋的産權人爲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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