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有個問題想諮詢一下,我幾年前離婚,兒子判給男方,現在我準備結婚,我想把目前我自己居住的房子畱給孩子,但又不想辦婚前公証,怕涉及到男友心裡會有隂影,請問採取什麽方式比較好(最好不牽扯到其他人)。可否婚前立份遺囑?在什麽地方辦理?
位律師廻複想婚前立遺囑也可以,哪裡也不用去,你自已寫一個就行了,但最好是去公証処辦理一下公証。就你所說的情況,如果房子現在是在你的名下,婚後衹要不作變更,房子在婚後就也仍然是屬於你個人所有的。要是你沒立遺囑,如果你先“先”去世後,你的孩子和你後來的丈夫都會是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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