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語文法:授受動詞
授受動詞
授表示授予、給予、受表示接受和得到,在漢語中,我們給別人東西,或者從別人那裡得到東西,都衹用一個"給"字,但在日語裡,別人給我,我給別人,我從別人那裡得到,在表達這三種關系時,使用的動詞不一樣,學習授受動詞和搞清接受關系,是日語學習中又一個難點。
1、我、我或者我方的人給別人某種東西,有三個對應的動詞都表示"給"的意思,"やる"、"げる"、"さしあげる".
やる:用於給的對象是:家庭成員中的晚輩,或者動、植物。也可以用於表示給身分比自己低的人,現代日語中,除了有時候有意要貶低說話的對方以外,現在一般不太使用這個詞。是一段動詞。
例えば:私は魚に餌をやりました。
我給魚喂食了。
あげる:應用比較廣泛,它是一段動詞。用於同輩或者關系比較好的人之間。把給東西的人作主語,就是我或者我方的人作主語,用"は"表示,接受者用"に"表示,給的東西作賓語,用賓格助詞"を"表示。如果給的東西有數量,數量就直接放在動詞的前麪,不加任何助詞。
常用句型:???は???に???をあげる。
例えば:李さんは劉さんに本をあげます。
小李給小劉書。
さしあげる:用於長輩或者上司的,給的對象身分比自己高的。
例えば:私は先生に本をさしあげます。
我給老師送了一本書。
第三人稱作主語,儅第三人稱給第三人稱時,說話人必須跟給出訪是同一方的人。
例えば:弟は友達に映畫のきっぶをあげました。
(我)弟弟給他的朋友電影票了。
2、別人給我或者我方的人某種東西,對應的動詞有:"くれる"、"くださる".
くれる:用於授予者也就是給東西的人,身分和自己平等或者家庭成員內部之間,關系比較親密的人之間。給出東西的人作主語,用"は"表示,接受者作補語,用"に"表示,接受者通常是說話人本人,經常可以省略的,因此句中沒有主語時,隱含主語是"我",給的具躰的東西是賓語,用賓格助詞"を"表示。如果給的東西有數量,數量就直接放在動詞的前麪,不加任何助詞。
例えば:兄さんは私にお菓子をくれました。
哥哥給了我點心。
くださる:表示授予者身分比較高的時候。
例えば:先生は妹にブレゼントをくださいました。
老師送給妹妹禮物。
注意:くださる是五段動詞。它的連用形比較特殊,是把る變成い。
くださる——————くださいます
儅第三人稱給第三人稱的時候,說話人必須和接受方是同一方的人。
例えば:妹の友達は妹に人形(にんぎょう)をくれました。
妹妹的朋友送給妹妹佈娃娃。
3、我或者我方的人從別人那裡得到某種東西,表示說話人也就是"我"這個主語,從對方"你"也就是補語那裡,或者從別人那裡,得到東西。對方給說話人東西。
いただく:表示給予對方比自己的地位高。
もらう:表示給予對方和自己的地位平等或者比自己低。
給出東西的人,在句中作補語,用:"から"、"に"表示,接受者是主語,用"は"表示。
例えば:(私は)誕生日に友達からブレゼントをもらいました。
生日那天我從朋友那裡得到了禮物。
儅第三人稱給第三人稱時,說話人必須和接受方,也就是和得到東西的人是同一方的人。
例えば:父は友達から 日本酒をもらいました
父親從朋友那裡得到了日本灑。
例えば:學生送給老師禮物。
學生は先生にブレゼントをさしあげました
先生は學生にからブレゼントをもらいました。
學生は先生にブレゼントをくれ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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