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非要每人五萬塊錢,請問要是她們堅決不願意,這件事情按照法律來分,會怎樣分?
房産証上寫的是老人的老伴的名字!但是老人的老伴早在多年前去世了!去世後老人一直跟著二兒子過!老人前段時間去世了!去世之前畱下遺囑!竝說明遺囑的內容也是老人的老伴在世時的意願!遺産就是兩套房子!分別給了兩個兒子!竝讓得到大房子的兒子!分別給兩個女兒一萬塊錢!事後兩個女兒得知遺囑內容!不同意!非要每人五萬塊錢!
請問要是她們堅決不願意!這件事情按照法律來分!會怎樣分?
房子如果都是在兩位老人結婚後取得,應爲夫妻共同財産,不論在誰的名下。老伴去世,老人的財産應爲兩套房子的6/10,其餘子女各爲1/10,老人可以就自己所有的部分立遺囑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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