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
我看中了一套集資房,集資房的房主是位退休職工,人在外地!想把房子賣了,去了兒女團聚!可房主生病了,有槼定是五年後才可以過戶,該房子還要過四年才可以過戶!他愛人也退休了!請教我買該房子該如何更好避免後顧之憂!
另外,他的兩証上房産証注著“2005年10月購買”辦証是“2006年12月”您看應以哪個時間來算,是以辦証時間還是購買時間來計算居住五年後過戶。
我想大概預算一下五年後過戶的費用,如土地出讓金是多少,還有印花稅,契稅等是多少!
請您幫幫忙!
位律師廻複沒有購買金額,如何計算各項稅費?過戶時間其算以實際領取房産証時間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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